潭常人发〔2017〕5号
经2017年2月28日湘潭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,
任命:
张洪亮同志为湘潭县人民法院射埠人民法庭副庭长;
邓赵胜同志为湘潭县人民法院易俗河人民法庭副庭长;
谭琪弋同志为湘潭县人民法院河口人民法庭副庭长;
王琳芳同志为湘潭县人民法院石潭人民法庭副庭长;
罗明利同志为湘潭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;
李金煜同志为湘潭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;
曾平同志为湘潭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;
唐荷兰同志为湘潭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;
陈鸿艺同志为湘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;
陈名智同志为湘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;
李祥集同志为湘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;
梁 艳同志为湘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。
免去:
张洪亮同志的易俗河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。
湘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2017年3月3日